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
科技
2025-04-1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科创引领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省科技厅拟开展2025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省级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省科技厅牵头定点帮扶县,以“用”为导向,根据县域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集成示范,推动成套化、标准化技术在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撑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动植物新品种及良种选育、繁育;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智慧农业与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成果研发与转化。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17时。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的企业,具备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申报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项目自筹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不低于60%。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先支持上年度研发投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投入强度的企业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或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优先支持青年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男性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限项要求

1.申报截止前,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项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2.同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多类计划支持,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在各级(国家、省、市)、各部门科技计划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四)资助额度及实施期限

1.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50万元-100万元。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资金总额不予调整,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和参与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2.项目实施期原则上2-3年。

(五)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方式

1.进入“湖北科创供应链线上平台”(https://www.hbkcgyl.com/#/policyNotice)选择“2025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窗口进入;

2.直接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具体类别项目要求申报项目申报书。

(二)提交项目申报书

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申报书封面(盖章)、项目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项目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下载推荐函汇总表盖章后线上提交。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业科技处 027-87135809

网上平台申报技术支持 027-87135733


附件: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

      2.2025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格式)

      3.2025年度乡村振兴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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